1、 刺激 LED 照明產品的推廣實施,利于LED 產業(yè)回暖。此次LED 照明產品推廣補貼,有望為正在回升的LED 產業(yè)再次注入催化劑。從產品及應用領域來看,涵蓋室外和室內應用,產品類型有LED 路燈、隧道燈、筒燈及PAR 燈等常用燈具。
2、示范效果大于實際效益。從補貼的要求上看,路燈/隧道燈企業(yè)規(guī)模在年產3 萬盞以上,筒燈/PAR 產能在20 萬盞以上。參照2010 年的政府示范工程招標,設定20 家企業(yè)中標,合計路燈和隧道燈60 萬盞,筒燈/PAR 燈為400 萬盞,路燈隧道燈為2000-3000 元一盞,金額為12-18 億元,筒燈/PAR 燈為100 元一盞,為4 億元,合計為16-22 億元。20 家企業(yè)平均為1 億元左右。所以我們認為中央政府層面的財政補貼只能起到推廣示范效益,帶動相關地方政府的快速推廣和實施,才是推動LED 照明相關產品快速滲透的關鍵,關注較為積極的廣東、福建、山東、河北、重慶等地后續(xù)情況。
3、2012 年預期是政策頻發(fā)期。2011 年10 月1 日相關部門公布我國白熾燈禁止淘汰時程規(guī)劃表,從2012 年10 月1 日開始實施。我們預期,在此期間,LED 相關標準的制定將有望加速,LED 相關產品的推廣和示范政策可能將陸續(xù)推出,將加大對LED 相關照明的了解、認知,熟悉,便于在白熾燈禁止實施中,較快的直接使用LED 照明相關產品進行替代。